各二级学院(部):
根据《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“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”的意见》(常科教城发〔2020〕23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做好“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”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聘人数
科教城管委会支持并资助园区高校面向园区科研机构、高科技企业选聘高层次人才到学校兼职,同时,支持并资助园区科研机构、高科技企业面向园区高校选聘高层次人才到本单位兼职,共选聘120名高层次人才。
二、聘用期限
每年一聘,本年度聘期为2021年9月—2022年8月。
三、选聘条件
1.互聘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业务素养,能够在聘期内完成相应任务。
2.选聘到园区高校兼职的科研机构、高科技企业高层次人才,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选聘到科研机构、高科技企业兼职的高校高层次人才,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四、选聘程序
1.填报接收和外派人才需求。各二级学院(部)结合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,充分调研,积极发动,明确计划接受何种专业、类型的兼职人才及人数;明确希望外派何种专业、类型的兼职人才及人数,填写《2021年度“双岗互聘”人才需求调查表》,并于7月22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人事处。
2. 确定接收和外派人才需求。人事处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总体需要,确定接收和外派人才需求情况,并于7月23日前报科教城管委会。科教城管委会于7月30日前协调、确定、公布各单位接纳人员的专业、类型及名额。
3. 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。各二级学院(部)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,填写《2021年度“双岗互聘”人才信息登记表》《2021年度“双岗互聘”人才推荐汇总表》,并于8月9日前交人事处。
4. 确定双岗互聘计划名单。科教城管委会协调、确定、公布各单位聘用人员名单。
5. 签订人才互聘协议并到岗。聘用单位与受聘人才适时签订协议,9月1日前 “双岗互聘”人才到位到岗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请各二级学院(部)高度重视,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,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在填报接收和外派人才需求阶段提前谋划后续相关工作。
2. 请各二级学院(部)认真对照选聘条件和选聘程序做好需求填报、信息登记及推荐等工作。
3. 请各二级学院(部)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,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报送。
联系人:王成伟 秦自洁
电话:0519-86336071,0519-86336072
附件:1.2021年度“双岗互聘”人才需求调查表
2.2021年度“双岗互聘”人才推荐汇总表
3.2021年度“双岗互聘”人才信息登记表
人事处
2021年7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