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:
第三聘期岗位聘任工作即将开展,聘期从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。为了更好地做好第三聘期岗位聘任工作,学校人事处近期将组织修订第三聘期岗位聘用文件。请各部门领导及全体教职工认真查看“常纺院党字〔2013〕10 号文件‘关于印发《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(第二聘期)实施方案》的通知’”,提出修订意见。
1.教职工将自己的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交所在部门,由系(院)、部门为单位汇总修改意见交人事处赵振勇处。
2.教务、科研、学工等相关部门根据学校教育、教学发展趋势,对各岗位聘用细则提出修改意见,交人事处余志军处。
3.以上修改意见,以书面形式,于2016年1月10日前交人事处。
人事处将组织相关岗位系列人员代表座谈会,听取意见和建议。
特此通知
人事处
2015.12.28